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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教练讨“奖金”150万~王昊!

高球教练讨“奖金”

2013年6月,中国高尔夫教练员裁判员巡回赛横空出世。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称其为“全球首创”,众多没有比赛打的职业球员看着眼红。不过到了年底,参赛的教练员却傻眼了:3站比赛“奖金”迟迟不到位,赛事承办方博蓝体育联系不畅,主办方中高协则称“已向领导汇报”。参赛教练员晁海蒙无奈地表示,“10万元(奖金)对于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2014年训练和比赛的费用都没着落呢。”

  1 教练员 “最大债主”被欠10万
  从2014年春节到元宵,不少中国高尔夫教练员毫无庆祝佳节的心思——他们去年比赛的“奖金”迟迟没有着落。为此,参赛教练员们在网上发了一封“讨奖金信”。

  导致欠奖金的赛事名称为“博蓝体育文化•中国高尔夫球教练员裁判员巡回赛”,创立于2013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简称“中高协”)主办,北京中体博蓝国际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简称“博蓝体育”)承办。参赛的大多为职业高尔夫教练,也有一些高尔夫裁判。

  比赛原计划在2013年举办5站,从6月到9月在山东南山、辽宁虹溪谷、浙江龙王溪和珠海金湾举办4站比赛后,最后一站比赛并没有如约而至。更为重要的是,比赛的“奖金”只发了第一站,后面3站至今未发。

  之所以把“奖金”两字加上引号,是因为中国职业教练身份的尴尬和特殊:在中国,他们既不属于职业球员,也不属于业余球员。按照高尔夫规则,业余比赛是不允许设置奖金的。换句话说,如果该比赛是业余性质,比赛是不应该设奖金。

  赛事组委会如此界定该赛事的“奖金”:“赛事组委会将通过宋庆龄基金会高尔夫球发展基金为每站比赛进入决赛球员提供总金额50万元的高尔夫球教研经费,用于支持教练员开展青少年公益性高尔夫球培训工作……”

  第一站赛事结束后,教研经费很快就打到教练们的银行卡里,但随后3站的科研经费至今未发。

  晁海蒙是该赛事最大赢家——4站比赛3个冠军,一个第8,他如今也是该赛事最大“债主”。按照规定,每站冠军可拿到6万元教研经费,扣除20%的税,晁海蒙一共被欠“奖金”10万多元。另一名球员邢建福的成绩也不错,3场比赛都进入前10,他被拖欠的奖金也有5万多元。

  2 承办方 博蓝体育拒讨奖金电话
  博蓝体育之前涉足商业足球赛事较多,他们对高尔夫赛事的参与从去年开始。除了教练员赛事,博蓝体育去年还有一个大手笔,投入巨资参与伍兹与麦克罗伊在观澜湖的对抗赛。据悉,这场商业赛博蓝体育不但没有赚到钱,还损失惨重。“这场比赛让博蓝体育亏损了1000多万元。”一名知情人士透露。

  教练员们也听到了类似传闻,最后一站教练员赛事迟迟没有动静,此前3站比赛的教研经费也不知去向,这让教练员们坐不住了。2013年11月,教练员们开始集体给博蓝体育员工打电话,有员工称自己的工资也被拖欠,还有员工称已经离职,甚至有员工称博蓝体育已经倒闭。
  博蓝体育总经理秦铮曾表示“(教研经费)过一段时间就发”,但他此后不再接听“讨奖金”教练员的电话。博蓝体育董事长乔杨接到“讨奖金”电话后,忙称“在地铁上,信号不好”,随后就挂了电话。之后“讨奖金”教练员再打电话,乔杨没有接听。

  近日,新京报记者拨打了博蓝体育的联系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据知情人士透露,博蓝体育并没有倒闭,管理层也没有更换,之所以电话打不通,是因为办公地点已经退租。部分被拖欠4到5个月工资的员工已经离开了公司。“博蓝体育的资金状况确实出了问题,不过他们也在想办法筹措资金解决问题。”一名消息人士说。

  3 主办方 中高协调整部门未回复
  在无法与博蓝体育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教练员们去年底向“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中高协伸出求助之手。
  中高协是该赛事的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博蓝体育签订了10年赛事合作合同。最初给中高协打电话,工作人员给教练员的回复是“高协正在进行部门调整,等一段时间再给回复。”后来,教练员们多次给中高协打电话,得到工作人员的统一回复是,“这件事已经向领导汇报了,不归自己的部门管。”

  新京报记者日前致电中高协,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不归我们管,应该是‘奥保部’负责。”记者向他要“奥保部”的电话,对方迟疑了一下,说去查查,片刻之后对记者说:“不好意思,电话我没有。”

  该赛事每场报名费600元,此外机票、住宿和球场费用均需自掏腰包。据晁海蒙和邢建福计算,“参加每场比赛的成本在8000元上下。”
  目前,晁海蒙正在家中陪伴待产的妻子,近期没有训练比赛计划,他时不时还会给中高协打电话询问事件的进展。“10万元对于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2014年训练和比赛的费用都没着落呢。”他说。

  邢建福说:“我们教练员的经济条件都非常一般,希望中高协能出来帮我们说句话。”教练员们也在商量,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音
  巡回赛各站比赛的竞赛规程均规定了赛事主办、承办方以及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均应遵循。运动员已按规程规定参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赛事主办与承办方也应依规程规定,发放教研经费(赛事奖金),承担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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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中國高爾夫教練員裁判員巡迴賽橫空出世。中國高爾夫球協會稱其為“全球首創”,眾多沒有比賽打的職業球員看著眼紅。不過到了年底,參賽的教練員卻傻眼了:3站比賽“獎金”遲遲不到位,賽事承辦方博藍體育聯繫不暢,主辦方中高協則稱“已向領導彙報”。參賽教練員晁海蒙無奈地表示,“10萬元(獎金)對於我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2014年訓練和比賽的費用都沒著落呢。”

  1 教練員 “最大債主”被欠10萬
  從2014年春節到元宵,不少中國高爾夫教練員毫無慶祝佳節的心思——他們去年比賽的“獎金”遲遲沒有著落。為此,參賽教練員們在網上發了一封“討獎金信”。

  導致欠獎金的賽事名稱為“博藍體育文化•中國高爾夫球教練員裁判員巡迴賽”,創立於2013年,由國家體育總局小球運動管理中心、中國高爾夫球協會(簡稱“中高協”)主辦,北京中體博藍國際體育文化有限公司(簡稱“博藍體育”)承辦。參賽的大多為職業高爾夫教練,也有一些高爾夫裁判。

  比賽原計劃在2013年舉辦5站,從6月到9月在山東南山、遼寧虹溪谷、浙江龍王溪和珠海金灣舉辦4站比賽後,最後一站比賽並沒有如約而至。更為重要的是,比賽的“獎金”只發了第一站,後面3站至今未發。

  之所以把“獎金”兩字加上引號,是因為中國職業教練身份的尷尬和特殊:在中國,他們既不屬於職業球員,也不屬於業餘球員。按照高爾夫規則,業餘比賽是不允許設置獎金的。換句話說,如果該比賽是業餘性質,比賽是不應該設獎金。

  賽事組委會如此界定該賽事的“獎金”:“賽事組委會將通過宋慶齡基金會高爾夫球發展基金為每站比賽進入決賽球員提供總金額50萬元的高爾夫球教研經費,用於支援教練員開展青少年公益性高爾夫球培訓工作……”

  第一站賽事結束後,教研經費很快就打到教練們的銀行卡裡,但隨後3站的科研經費至今未發。

  晁海蒙是該賽事最大贏家——4站比賽3個冠軍,一個第8,他如今也是該賽事最大“債主”。按照規定,每站冠軍可拿到6萬元教研經費,扣除20%的稅,晁海蒙一共被欠“獎金”10萬多元。另一名球員邢建福的成績也不錯,3場比賽都進入前10,他被拖欠的獎金也有5萬多元。

  2 承辦方 博藍體育拒討獎金電話
  博藍體育之前涉足商業足球賽事較多,他們對高爾夫賽事的參與從去年開始。除了教練員賽事,博藍體育去年還有一個大手筆,投入鉅資參與伍茲與麥克羅伊在觀瀾湖的對抗賽。據悉,這場商業賽博藍體育不但沒有賺到錢,還損失慘重。“這場比賽讓博藍體育虧損了1000多萬元。”一名知情人士透露。

  教練員們也聽到了類似傳聞,最後一站教練員賽事遲遲沒有動靜,此前3站比賽的教研經費也不知去向,這讓教練員們坐不住了。2013年11月,教練員們開始集體給博藍體育員工打電話,有員工稱自己的工資也被拖欠,還有員工稱已經離職,甚至有員工稱博藍體育已經倒閉。
  博藍體育總經理秦錚曾表示“(教研經費)過一段時間就發”,但他此後不再接聽“討獎金”教練員的電話。博藍體育董事長喬楊接到“討獎金”電話後,忙稱“在地鐵上,信號不好”,隨後就掛了電話。之後“討獎金”教練員再打電話,喬楊沒有接聽。

  近日,新京報記者撥打了博藍體育的聯繫電話,但一直無法接通。據知情人士透露,博藍體育並沒有倒閉,管理層也沒有更換,之所以電話打不通,是因為辦公地點已經退租。部分被拖欠4到5個月工資的員工已經離開了公司。“博藍體育的資金狀況確實出了問題,不過他們也在想辦法籌措資金解決問題。”一名消息人士說。

  3 主辦方 中高協調整部門未回復
  在無法與博藍體育取得聯繫的情況下,教練員們去年底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中高協伸出求助之手。
  中高協是該賽事的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博藍體育簽訂了10年賽事合作合同。最初給中高協打電話,工作人員給教練員的回復是“高協正在進行部門調整,等一段時間再給回復。”後來,教練員們多次給中高協打電話,得到工作人員的統一回復是,“這件事已經向領導彙報了,不歸自己的部門管。”

  新京報記者日前致電中高協,一名男性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不歸我們管,應該是‘奧保部’負責。”記者向他要“奧保部”的電話,對方遲疑了一下,說去查查,片刻之後對記者說:“不好意思,電話我沒有。”

  該賽事每場報名費600元,此外機票、住宿和球場費用均需自掏腰包。據晁海蒙和邢建福計算,“參加每場比賽的成本在8000元上下。”
  目前,晁海蒙正在家中陪伴待產的妻子,近期沒有訓練比賽計畫,他時不時還會給中高協打電話詢問事件的進展。“10萬元對於我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2014年訓練和比賽的費用都沒著落呢。”他說。

  邢建福說:“我們教練員的經濟條件都非常一般,希望中高協能出來幫我們說句話。”教練員們也在商量,最後實在沒辦法,只能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聲音
  巡迴賽各站比賽的競賽規程均規定了賽事主辦、承辦方以及運動員的權利和義務,各方均應遵循。運動員已按規程規定參賽,並履行了相關義務。賽事主辦與承辦方也應依規程規定,發放教研經費(賽事獎金),承擔責任,履行相應義務。
  ——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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