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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球场关门,会员能否拿回退款?律师分析南公馆桉例 ~文章取自新京報高尔夫!

深度:球场关门,会员能否拿回退款?律师分析南公馆桉例

2015-01-16新高尔夫
今天这篇文章讲讲南公馆在被取缔后的46天里发生的故事,相信很多会员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如果您所在的球场被取缔了,您该如何维权,拿回退款的可能性有多少呢?您可以移步篇末,看看专业律师给我们的解答。要知道,在南公馆事件中,三十余名会员使用了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拿回了退款。

南公馆:被取缔的这46天昨天,沉默了3天的南公馆微信公众号发出了一条图文消息,标题叫做《关于与上海天马乡村俱乐部达成会员平移方案的公告》。与12日发出的“全额会费退款”的公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条公告告诉南公馆的会员,他们可以以22.8万元价格获得上海天马乡村俱乐部新钻会籍权利和权益,不同意平移的可以按之前的方案执行退款。

选择:转会还是退款?
虽然天马乡村的原会籍价格要远高于这个价格,而且天马乡村的球场质量不错,但细心的会员并没有为他们获得的新权益感到高兴。

因为这个会籍的年限只有18年(会籍年限至2033年3月29日),而且公告下方还有个额外说明:天马乡村俱乐部保留于任何时候对入会费、月会费、转让费等各类收费标准、预约规则及会员权利和权益修改而无需提前给予通知的权利。按南公馆某位不具名的会员的说法,终身会籍可能会类似超值储值卡,如果转卖市场价值肯定下降了。而且权益随时可以被修改,而无需被通知,根本感受不到保障。会员代表在微信群里发出了声音,他希望会员根据自己的偏好、经验和风险评估,来自主选择退款还是转会。但微信群里,只有寥寥数人同意转会,其他的会员都陷入了沉默。自从2014年11月30日,南公馆宣布停止营业以来,会员微信群里一直是讨论声不断。

信任:坍塌之后能否重建?
平移方案并不是南公馆第一次做下的承诺。在2014年的12月29日,信昌公司(南公馆)总经理张凡曾代表信昌公司和会员代表签订会议纪要,声称:在母公司上海恒大(集团)的支持下,承诺全额退还会员缴纳的终身会籍费,并在2015年1月4日至2月17日之间完成全部退款。可是,从1月4日起,至1月13日,仅有一位洪姓会员取得了退款。在其他会员咨询退款进展时,答案总是“在准备中”。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1月13日走上街头——在上海浦东的前程路上,南公馆的会员举起了写有“上海恒大信昌南公馆,预谋欺诈上亿会费,法理不容”,“拥护政府整顿球场,建设法制社会,还我公平正义”等字样的横幅……

知情会员向新京报记者这样描述他的“信任瓦解”的过程:会员是在毫无喘息余地的情况下知道退款消息的——南公馆在2014年11月29日晚突然宣布停业,并取消了30日的所有预约。当天,球会遣散了球童等工作人员,却对停业后的会员权益只字未提。在南公馆被铲之后,12月9日,南公馆维权会员代表向球会所在公司——上海信昌公司发出沟通函:1、使用土地的政府批准文件;2、公布政府要求停业的原件;3、赔偿损失。但信昌公司在一周后的回复函中对三点要求只字不提,并且没有做出退款承诺。而在12月29日信昌承诺退款时,却始终没有在微信平台发出公告。这些举动都让会员惶惶不安。

这种不信任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2014年8月取缔文件已经到达上海,有关部门已经和南公馆球会进行了取缔事宜的接洽,而球会居然还在售卖会籍卡。有会员还在去年9月购买了会籍卡。有会员告诉记者,他觉得这简直是“诈骗”。

土地问题:从来不曾被告知
南公馆球会被部分上海球友戏称为“屌丝”球场。这样形容,并不是贬低球会会员和球场,而是按知情人的说法“买会籍卡的钱都是会员自己掏腰包”。八百余名会员中,绝大多数都是个人卡,会员多是普通白领、教师、律师等工薪阶层,“花的都是血汗钱”。有会员称:“甚至有些球友连车都没有。”南公馆在2013年春天开始售卖会籍卡,会员以12.8万到35.8万不等的价格购买了会籍卡。这家球会的前身是上海中港高尔夫球场,于2006年9月营业,2010年更名为南公馆。

一位会员想起他购买会籍之初的情景,他是在2013年春买的会籍卡,在签合约时,他曾问过销售使用土地证明,销售人员的回答是:“应该有的,球场都开了这么多年。”后来他们又出示了“信昌拥有的土地性质是林地”的证明。当时他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后来,南公馆占用绿地的说法曝光,并且上海浦东区发改委对南公馆的土地问题有了明确的说法:“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之后,该会员非常无奈,因为他发现,在签署的合同上,完全没有保护他们权益的条款。

等待,还是采取法律手段?
按照信昌公司最新的承诺,他们将于2015年1月20日至2月17日完成所有的退款事宜。如果想要转会的会员,近期即可启动办理手续。南公馆微信公众号在1月16日晚八点,发布了会员入会费返还方案,声称返还工作从1月21日正式开始。

南公馆的会员们终于等来了最新的退款消息。
2014年12月20日,会员曾以以合同诈骗罪对信昌公司发起了刑事控告,但公安局称“没有犯罪事实,并且公司还在积极解决这个问题”,而没有立案。2014年8月后购买会籍卡的会员,在维权代表中的部分律师提出刑事控告方案之后,获得了全部退款,人数大约为20人左右。有会员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控告信昌公司合同违约,要求退一赔一。近日也达成了庭外和解,拿回退款(原有额度)的人数达10余人。截至今天,南公馆仍不愿接受新京报记者的采访,他们表示,只回答会员的咨询事宜。

在全国球场取缔的风波中,相信持有会籍卡的球友都会有些惶恐,到底球场取缔了,我们该怎么办?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我们拿到退款的可能性有多少?小编请来专业律师,为大家解答上述问题:

问:当球会由于一些原因无法向持有终身会籍的会员提供服务时,会员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手段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答:这是属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一般可以采用“违约之诉”进行诉讼。具体言之, 在约定有违约金场合, 非违约方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约定有(违约)定金场合,可以请求支付定金(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无此特别约定场合, 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不能履行并可以作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参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如果球会明知即将无法履行合同(即将关门等原因),仍然隐瞒事实,销售会员卡的,并拒不退还会费的,也可以采取刑事控告的方式,由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进行刑法范围内的立案侦查;此时会员作为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等方式取回涉案的财产。

除以上方式外,在任何时间段,只要球会销售会籍时存在欺诈的情形,会员均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最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问:如果球会的土地不符合高尔夫用地,而签合同时会员不被告知,这是侵害了会员的什么权益?
答:首先对土地权属、性质等信息的隐瞒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若是球会也不知道土地是否符合用地性质,却在合同上作出相关承诺的,则起码构成一般的违约。若是明知而隐瞒或编造事实,则构成欺诈,甚至可以认定为刑法中的诈骗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问:通过法律诉讼,具体有哪些情况?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答:一般像南公馆这种情况,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无论原因如何,只要是合理的诉讼请求(如未履行部分退款、未履行部分退款加利息),都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以欺诈为由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胜诉问题,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问:通过法律诉讼,破产清算后,会员是不是有可能最后拿不到钱,为什么?
答:是有可能拿不到钱。民事诉讼一般会进行财产保全,如果能成功保全到财产,则一般来说可以拿到钱。但是因为这种案件涉及人数、金额巨大,一般公司账户上没有足够数量的资金供所有会员分配,因此也会有胜诉却无法执行的情况。破产清算则是将公司能够抵债的资产由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分配,球场的债权人不止会员,还有很多其他方,如建筑公司等,按比例分配的话,会员不一定能分到多少数额。

问:在购买会籍卡签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暂时没办法给出完全确定的答案。首先要注意合同条款,预售卡遇到经营公司倒闭的情况,最多只能走破产程序,退回一部分金额。其次就高尔夫来说,不一定有保障,十年来国家的发文都是不支持高尔夫的,2004年就明文停止建设高尔夫球场。个人建议,还是等高尔夫行业的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之后,再选择投资终身会籍等,此时,小额的储值卡是比较保险的消费方式。

本文取自於新京報新高爾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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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新高爾夫
今天這篇文章講講南公館在被取締後的46天裏發生的故事,相信很多會員都能在裏面找到自己的影子。如果您所在的球場被取締了,您該如何維權,拿回退款的可能性有多少呢?您可以移步篇末,看看專業律師給我們的解答。要知道,在南公館事件中,三十余名會員使用了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拿回了退款。

南公館:被取締的這46天昨天,沈默了3天的南公館微信公眾號發出了一條圖文消息,標題叫做《關於與上海天馬鄉村俱樂部達成會員平移方案的公告》。與12日發出的“全額會費退款”的公告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條公告告訴南公館的會員,他們可以以22.8萬元價格獲得上海天馬鄉村俱樂部新鉆會籍權利和權益,不同意平移的可以按之前的方案執行退款。

選擇:轉會還是退款?
雖然天馬鄉村的原會籍價格要遠高於這個價格,而且天馬鄉村的球場質量不錯,但細心的會員並沒有為他們獲得的新權益感到高興。

因為這個會籍的年限只有18年(會籍年限至2033年3月29日),而且公告下方還有個額外說明:天馬鄉村俱樂部保留於任何時候對入會費、月會費、轉讓費等各類收費標準、預約規則及會員權利和權益修改而無需提前給予通知的權利。按南公館某位不具名的會員的說法,終身會籍可能會類似超值儲值卡,如果轉賣市場價值肯定下降了。而且權益隨時可以被修改,而無需被通知,根本感受不到保障。會員代表在微信群裏發出了聲音,他希望會員根據自己的偏好、經驗和風險評估,來自主選擇退款還是轉會。但微信群裏,只有寥寥數人同意轉會,其他的會員都陷入了沈默。自從2014年11月30日,南公館宣布停止營業以來,會員微信群裏一直是討論聲不斷。

信任:坍塌之後能否重建?
平移方案並不是南公館第一次做下的承諾。在2014年的12月29日,信昌公司(南公館)總經理張凡曾代表信昌公司和會員代表簽訂會議紀要,聲稱:在母公司上海恒大(集團)的支持下,承諾全額退還會員繳納的終身會籍費,並在2015年1月4日至2月17日之間完成全部退款。可是,從1月4日起,至1月13日,僅有一位洪姓會員取得了退款。在其他會員咨詢退款進展時,答案總是“在準備中”。這也是為什麽他們在1月13日走上街頭——在上海浦東的前程路上,南公館的會員舉起了寫有“上海恒大信昌南公館,預謀欺詐上億會費,法理不容”,“擁護政府整頓球場,建設法制社會,還我公平正義”等字樣的橫幅……

知情會員向新京報記者這樣描述他的“信任瓦解”的過程:會員是在毫無喘息余地的情況下知道退款消息的——南公館在2014年11月29日晚突然宣布停業,並取消了30日的所有預約。當天,球會遣散了球童等工作人員,卻對停業後的會員權益只字未提。在南公館被鏟之後,12月9日,南公館維權會員代表向球會所在公司——上海信昌公司發出溝通函:1、使用土地的政府批準文件;2、公布政府要求停業的原件;3、賠償損失。但信昌公司在一周後的回復函中對三點要求只字不提,並且沒有做出退款承諾。而在12月29日信昌承諾退款時,卻始終沒有在微信平臺發出公告。這些舉動都讓會員惶惶不安。

這種不信任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時候。2014年8月取締文件已經到達上海,有關部門已經和南公館球會進行了取締事宜的接洽,而球會居然還在售賣會籍卡。有會員還在去年9月購買了會籍卡。有會員告訴記者,他覺得這簡直是“詐騙”。

土地問題:從來不曾被告知
南公館球會被部分上海球友戲稱為“屌絲”球場。這樣形容,並不是貶低球會會員和球場,而是按知情人的說法“買會籍卡的錢都是會員自己掏腰包”。八百余名會員中,絕大多數都是個人卡,會員多是普通白領、教師、律師等工薪階層,“花的都是血汗錢”。有會員稱:“甚至有些球友連車都沒有。”南公館在2013年春天開始售賣會籍卡,會員以12.8萬到35.8萬不等的價格購買了會籍卡。這家球會的前身是上海中港高爾夫球場,於2006年9月營業,2010年更名為南公館。

一位會員想起他購買會籍之初的情景,他是在2013年春買的會籍卡,在簽合約時,他曾問過銷售使用土地證明,銷售人員的回答是:“應該有的,球場都開了這麽多年。”後來他們又出示了“信昌擁有的土地性質是林地”的證明。當時他沒有深究這個問題。後來,南公館占用綠地的說法曝光,並且上海浦東區發改委對南公館的土地問題有了明確的說法:“擅自改變土地性質,擅自擴大經營範圍”之後,該會員非常無奈,因為他發現,在簽署的合同上,完全沒有保護他們權益的條款。

等待,還是采取法律手段?
按照信昌公司最新的承諾,他們將於2015年1月20日至2月17日完成所有的退款事宜。如果想要轉會的會員,近期即可啟動辦理手續。南公館微信公眾號在1月16日晚八點,發布了會員入會費返還方案,聲稱返還工作從1月21日正式開始。

南公館的會員們終於等來了最新的退款消息。
2014年12月20日,會員曾以以合同詐騙罪對信昌公司發起了刑事控告,但公安局稱“沒有犯罪事實,並且公司還在積極解決這個問題”,而沒有立案。2014年8月後購買會籍卡的會員,在維權代表中的部分律師提出刑事控告方案之後,獲得了全部退款,人數大約為20人左右。有會員采取民事訴訟的方式,控告信昌公司合同違約,要求退一賠一。近日也達成了庭外和解,拿回退款(原有額度)的人數達10余人。截至今天,南公館仍不願接受新京報記者的采訪,他們表示,只回答會員的咨詢事宜。

在全國球場取締的風波中,相信持有會籍卡的球友都會有些惶恐,到底球場取締了,我們該怎麽辦?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而我們拿到退款的可能性有多少?小編請來專業律師,為大家解答上述問題:

問:當球會由於一些原因無法向持有終身會籍的會員提供服務時,會員可以通過哪些法律手段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答:這是屬於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一般可以采用“違約之訴”進行訴訟。具體言之, 在約定有違約金場合, 非違約方可以請求支付違約金(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約定有(違約)定金場合,可以請求支付定金(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無此特別約定場合, 當事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不能履行並可以作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參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 非違約方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如果球會明知即將無法履行合同(即將關門等原因),仍然隱瞞事實,銷售會員卡的,並拒不退還會費的,也可以采取刑事控告的方式,由公安機關對其行為進行刑法範圍內的立案偵查;此時會員作為被害人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等方式取回涉案的財產。

除以上方式外,在任何時間段,只要球會銷售會籍時存在欺詐的情形,會員均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向法院起訴要求最高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問:如果球會的土地不符合高爾夫用地,而簽合同時會員不被告知,這是侵害了會員的什麽權益?
答:首先對土地權屬、性質等信息的隱瞞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其次,若是球會也不知道土地是否符合用地性質,卻在合同上作出相關承諾的,則起碼構成一般的違約。若是明知而隱瞞或編造事實,則構成欺詐,甚至可以認定為刑法中的詐騙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問:通過法律訴訟,具體有哪些情況?勝訴的機會有多大?
答:一般像南公館這種情況,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無論原因如何,只要是合理的訴訟請求(如未履行部分退款、未履行部分退款加利息),都是能夠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以欺詐為由主張懲罰性賠償的,則需要有足夠的證據。勝訴問題,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問:通過法律訴訟,破產清算後,會員是不是有可能最後拿不到錢,為什麽?
答:是有可能拿不到錢。民事訴訟一般會進行財產保全,如果能成功保全到財產,則一般來說可以拿到錢。但是因為這種案件涉及人數、金額巨大,一般公司賬戶上沒有足夠數量的資金供所有會員分配,因此也會有勝訴卻無法執行的情況。破產清算則是將公司能夠抵債的資產由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分配,球場的債權人不止會員,還有很多其他方,如建築公司等,按比例分配的話,會員不一定能分到多少數額。

問:在購買會籍卡簽合同時,有什麽註意事項?
答:暫時沒辦法給出完全確定的答案。首先要註意合同條款,預售卡遇到經營公司倒閉的情況,最多只能走破產程序,退回一部分金額。其次就高爾夫來說,不一定有保障,十年來國家的發文都是不支持高爾夫的,2004年就明文停止建設高爾夫球場。個人建議,還是等高爾夫行業的法律法規健全完善之後,再選擇投資終身會籍等,此時,小額的儲值卡是比較保險的消費方式。

本文取自於新京報新高爾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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